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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调代停补课须知
发布时间:2015-05-25
文章来源:教务科
浏览次数:
教师调代停补课须遵守《郑州航院调(代、停、补)课管理办法》(校教字〔
2
017
〕
1
32
号)文件规定(内容详见附件),由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审批流程为开课单位审批
-
--
教务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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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璐;审核:陈红海
附件【
关于印发《郑州航院调(代、停、补)课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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