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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5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6〕169号)(附件),现组织开展我校河南省本科高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结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2022 年度首批河南省“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教高〔2023〕72号)、2024年度第二批河南省“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教办高〔2024〕144 号)。具体名单见附件立项通知。

立项课程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课程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课程主持学 校提出意见后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二、鉴定结项原则、条件、方式

具体鉴定结项原则、条件、方式等结项要求详见附件《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6〕169号)文件。各教学单位要按通知要求组织结项工作,严格按通知要求对本单位结项材料进行审核。

材料报送

1.鉴定结项书(附件1)及主要成果佐证材料各一式七份,分别装订成册(佐证材料需有目录页码),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

2.鉴定结项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2026年7月10日前报送至龙子湖校区综合楼332房间,相应电子版(word和pdf版)统一发送至邮箱zuakck@163.com。电子版材料以“教学单位+河南省本科高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结项材料”命名打包(其中每个申报项目的电子材料命名格式为:教学单位名称+申报人+材料名称)。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时间要求报送材料。

结项材料系统填报相关事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61912508。


教务处

2026年6月25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张伟;审核:高长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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