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暑假期间实习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加强实习教学的过程管理,确保实习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实习工作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教学工作,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落实实习教学任务,切实做好实习计划制定、基地落实、指导教师选派、实习动员、实习教学组织实施与自查、实习总结等工作。
(二)强化实习过程管理。各学院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要明确指导教师责任,与校外指导教师共同把关实习教学各环节;要加强实习过程督查,实习期间通过实地考察、学生座谈等方式了解实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实习任务。
(三)做好实习安全工作。各学院要加强实习安全宣传和安全教育,完善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实时把控实习工作动态,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实习指导教师要确保实习安全工作,实习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学生实习岗位,全面了解实习学生的生活状况和安全环境,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学生要服从实习单位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实习期间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等。
(四)维护实习基地建设。各学院要加强与实习基地的沟通合作,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基地建设和管理,为学生实习提供稳定支撑。
二、其它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未完成的实践教学任务,需要在暑假结束前完成,并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完成成绩录入。
教务处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