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只针对课,不针对人,有些课程前几周是一个老师上课,后几周又换其他老师上课,在核算时只显示一条记录,具体工作量如何细分由各二级单位自主核算。若对核算内容有疑问,请填写《理论教学工作量核算更正表》交给教务科(综合楼326)王老师,复核确认后予以更正。
外教课时费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单独核发,其余工作量按学校二级分配制度执行。
毕业班小学期课程,不足40人的按总学时的1/4进行核算,不再区分理论学时和实践学时,不计任何系数。不同代码但本质相同的课程已合并,按最高学时的1/4核算。
背景色为蓝色的内容是根据人事处的要求调整了工作量归属学院,若对此有异议,请前往人事处劳资科咨询。
2018-2019学年教学工作量(20191218).xlsx
理论教学工作量核算更正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