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主动适应高等教育改革的新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有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个性化培养有机融合课程体系的构建,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郑州航院2020年党政工作要点》和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现将本年度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各专业制定的培养方案要符合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参与专业认证的相关专业要认真学习《2020版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见附件),在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等方面要充分体现OBE理念。
2.交通运输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不再按大类招生,请各相关专业以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为基础完成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工作。
3.其他专业以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为基础进行微调。
3.大类招生的各专业之间要充分交流、共同研讨,处理好大类培养与专业培养的关系;同一大类各专业在大类培养期间必修课程设置应完全一致。
4.各专业在制定培养方案时要充分考虑课程的先导后续关系。
5.各专业在培养方案中设置其他院部开设的课程,尤其是课程库里没有的课程,要与开课单位做好沟通。各专业将培养方案录入系统时只允许从课程库调取课程,不允许做任何改动。
6.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代码仍沿用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代码。
(二)具体安排
培养方案模板仍参照2019级。
5月30日前,参与专业认证专业完成第一学年课程设置;其他专业完成培养方案的微调。
7月30日前,参与专业认证专业完成培养方案的修订。
二、2021-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1.从2020年4月开始,各专业组织学习研讨专业认证标准、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卓越计划行业标准和《郑州航院关于制订2021-2023级本科生学分制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做好修订2021-2023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准备工作。
2.从2020年4月开始,各专业应通过网络广泛开展省内外兄弟院校相关专业本科培养方案的调研。建议各专业参照至少3个相同或相近专业作为对比标杆,其中经济学、工商管理、数学类专业参照中央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工科类专业参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南昌航空大学等高校(至少一个标杆专业通过专业认证),结合专业评估标准、行业标准和用人单位反馈等,深入研究培养体系的特点和课程设置的要求,使培养方案更加具有科学性、严谨性和逻辑性。
3.从2020年4月开始,各专业要积极通过网络广泛开展社会需求调研,查询相关政府工作报告和第三方报告,向毕业生广泛征求意见。
4.从2020年4月开始,完成课程代码的重新编制工作,课程代码编制原则见附件。
5.从2020年4月开始,承担基础课程教学院部要积极推进基础课程的教学改革,科学设计分层分类培养的教学大纲,以多种形式征求所有上课专业对教学大纲的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
6.2021-2023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其他工作安排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