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省教育厅对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调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教高函[2019]454 号)、《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调研的通知》(教高函[2019]612号)文件要求,省教育厅拟定于12月上旬对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现场调研。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重点

调查范围:全校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

调查内容和重点: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二、工作安排

(一)学院自查(20191128-122日)

1.各学院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教高函[2019]612号文件(附件1)要求,结合前期安全检查情况,认真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要强化问题导向,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2)逐条逐项对照检查,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其它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建立安全隐患台账(附件3),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2.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形成的原始资料归档完整。各学院应归档的文档材料清单见附件4

3.做好现场调研准备工作。自查和迎接教育厅调研期间,各学院应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工作,并指定1名联络人和实验室讲解员。

(二)学校检查(2019123-124日)

学校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对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三)迎接省教育厅入校检查(201912月上旬)

根据教育厅实验室安全工作调研方案(附件1)的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接受现场调研和汇报工作。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22日前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ysgl@zua.edu.cn,同时将纸质版(学院院长手写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综合楼332室),联系电话61912570。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落实,积极准备,提前落实各项工作。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做好资料准备和现场准备。在做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积极有效整改,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教务处

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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