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了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请严格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教高〔2020〕435号、附件1)及《郑州航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36号、附件2)要求,落实下学期开课用教材版别。教材选用采用分级负责、集体决策方式进行:教研室(课程组)是教材选用的基本单元,负责提出教材初选名单;教学院部组织专家对备选教材进行审读;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抽查审读备选教材。
教材信息请于2020年12月4日前输入教务管理系统。12月4日后补填或更换教材请填写《郑州航院补选(更换)教材申请表》(附件3),经院(部)负责人签字后到教材科办理。
一、教材初选
1.教研室(课程组)依据教学大纲,通读审查、集体讨论,提出教材初选名单。暂时安排给“待定”教师的课程,不可空缺!教研室(课程组)对选用教材质量负责。教研室(课程组)务必提供实体或完整电子版教材,以备院部和学校核查。
2.优先选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其中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优先选用内容前沿、技术手段先进、特色鲜明的新教材。
3.按照教高〔2014〕22号文件要求,目前已出版的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见附件4),务必有效使用。附件4同时明确了马工程重点教材的对应课程名单,供大家参照。严格把关国外原版教材的选用,确保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特别强调:全校通识选修课(现阶段不用填报教材信息)也要做到马工程重点教材应用尽用。
4.上学年(期)反映不佳的教材,本学期不可再次选用。同一年级专业的同一课程选用教材必须统一。同一教学大纲安排同一版本教材。
5.教材ISBN号,是教材的唯一身份证号,务必注明。若教材名、作者、版次完全相同而有中文、外文之分的,请注明语种;所选为自印讲义的,教材名应与后勤文印室打印名称一致。
二、教学院部审核
二级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对备选教材进行审读,重点就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适用性提出审读意见;二级党委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进行政治把关。中宣部和教育部组织编写的马工程重点教材,免于审查。
审查通过的教材,列入备选库,下学期不再审查。
三、学校抽查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务处)组织专家抽查审读备选教材。马工程重点教材不在抽查之列。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仅少量抽查。12月底之前完成院校两级审查,并向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四、自编教材选用与审查
凡选用新出版的自编教材,请编者在教务处主页“常用下载”处下载《选用自编教材申请表》,由教研室主任(课程组负责人)、院(部)教学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于12月7日前连同待审教材一起交教材科。12月7日前尚不能提供正规出版教材的,下学期不能使用。
教务处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