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航院实验室开放暂行办法》(校实[2017] 6号)、《关于公布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立项的通知》(校教字[2020]73号)文件要求,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资助经费已下拨,具体金额可在“财务查询系统”中查询,现将资助经费使用与管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实验室开放项目资助经费主要补贴学生参加开放实验中所需的元器件、材料的购买,以及实验项目设计中必要的校外制作加工费用。实验室开放项目资助经费应在项目结项前使用。

项目经费的使用、报销等按照《郑州航院实验耗材管理办法》(校实[2017]5号)执行。

2.教师立项项目资助经费下拨到项目负责人名下,由项目负责人签批实验耗材的购置、验收、报账;学生立项项目资助经费下拨到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名下,由第一指导教师签批实验耗材的购置、验收、报账。

3.实验耗材的购置:项目组在购置实验耗材前,经办人需要填写《实验室开放项目实验耗材申购表》。

4.实验耗材的验收:耗材入库前各项目组要组织验收,经办人需要填写《实验室开放项目实验耗材验收单》。

5.实验耗材的报账:经办人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办理报销业务,需另附《实验室开放项目实验耗材申购表》、《实验室开放项目实验耗材验收单》。

 

教务处

20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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