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接河南省教育厅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21]23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迎接河南省教育厅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区间

202157-625

二、检查范围

各教学单位的所有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

三、检查内容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见附件1),检查有实验室的各教学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构建情况,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等,重点是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危险废弃物处置情况、安全文化建设情况、安全应急演练情况、生物安全管理情况等内容。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57-514日)

有实验室的各相关教学单位要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开展实验室拉网式排查,针对每一个房间、每一个角落认真排查。有实验室的各相关教学单位认真填写危险源清单,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逐条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迅速开展整改,无法立行立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有实验室的各相关教学单位于514日前提交《郑州航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见附件2)

(二)学校检查阶段(2021510-530日)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形式,对各相关教学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检验各学院自查自纠效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省教育厅专家组检查阶段(2021510-530日)

河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于5月中下旬开展进校检查。专家组拟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并对抽查结果不合格的实验室及高校进行通报。

(四)总结整改阶段(202161-625日)

各学院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专家组和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有实验室的各相关教学单位要组织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通知精神,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性、自觉性,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

(二)强化落实。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漏补缺,补齐短板。

(三)持续整改。有实验室的各教学单位要以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为契机,加强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提升实验室安全工作水平。

(四)报送要求。有实验室的各相关教学单位需提交《XX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见附件2)、XX学院实验室安全培训情况报告(见附件3)和XX学院实验室危险源分布清单(见附件4)。自查自纠报告由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514日前将上述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教务处汇总后将其中的一式2份分别转交至科研处和保卫处),电子版请发送至jsysgl@zua.edu.cn

六、组织领导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迎接河南省教育厅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实验室的各相关教学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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