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河南省第二十八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30文章来源:教研科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4年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八届教师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4〕30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八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参加“河南省第二十八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范围、项目和奖项设置

(一)参赛人员范围

全校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项目设置

本届活动根据不同学段的教育教学要求和特点,按照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个组别设置项目。

我校参加高等教育组的比赛,参赛项目为微课、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三)奖项设置

该活动按组别项目设置一、二、三等奖三个等次。省教育厅组织对各单位推荐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获奖证书。

二、项目说明

1.微课:是指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教学重难点和典型问题解决、技能操作和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使用摄录设备、录屏软件等拍摄制作的视频教学资源。主要形式可以是讲授视频,也可以是讲授者使用PPT、手写板配合画图软件和电子白板等方式,对相关教学内容进行批注和讲解的视频。职业教育组微课作品鼓励体现技能训练(包括训练模式)。

1)制作要求:报送的微课作品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要求教学目标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5秒,显示教材版本、学科、年级、课名、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画面尺寸为640×480以上,播放时间一般不超过 10 分钟,视频中要求出现教师本人讲课的同步画面。

根据学科和教学内容特点,如有学习指导、练习题和配套学习资源等相关材料请一并提交。

2)报送形式: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微课视频(MP4格式,大小不超过700M),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2.优秀教育电视节目:是教育电视新闻、校园电视作品、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等交流、展示类视频资源。

1)制作要求:

教育电视新闻(含校园新闻):每条新闻时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校园新闻应围绕一个新闻主题摄制。

校园电视作品(新闻专题类):校园专题以记录典型人物、文体活动或探讨校园生活热点问题,宣传学校办学特色为主题,时长控制在10—15分钟。

校园电视作品(校园DV、MV):应具有微时长、微周期、微投入、主题集中、故事情节完整特征,适于在各种媒体(特别是移动媒体)上播放,时长不超过10分钟;MV包括校歌和其他适合学生演唱的歌曲,制作完成后有字幕,时长3—5分钟。

教育电视主持人风采:包括专题采访、栏目主持(不含电台播音主持);时长控制在 10 分钟以内。

2)报送形式: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作品视频(MP4格式,大小不超过1.5G),相关材料(ZIP压缩包格式)。

三、作品资格审定

(一)微课作品限作者一名,其它每件作品作者不超过三人,每位教师限报送一件作品。已参加往届活动或其他省级活动的作品不得报送。

(二)项目作品要按照文件中所规定的范围、标准进行设计、制作,要充分体现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方式的变革,展现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过程,整合并利用优质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度融合。

(三)作品须为原创,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作品作者承担。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作品,取消参加资格。

四、材料报送与名额分配

1.我校限额推荐报送20件。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依据“组织单位作品推荐参考指标”(附件2)严格评选,择优推荐。本次参赛活动被推荐到省教育厅的项目需进行“河南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评选”系统填报,具体另行通知。

2.纸质版材料报送:2024年5月31日前将项目作品登记表(附件1)一式五份,交流活动汇总表(附件3)按单位推荐顺序排序、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综合楼333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zua.edu.cn。电子文档请以如下方式命名:所在单位+教师姓名+作品登记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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