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确保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按照《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25〕1号)要求,现将我校2025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审核程序
1.学院自评:各相关学院组织专家对相关专业师资队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条件等情况进行实地审核,审核标准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评审指标体系》(附件1)相关标准执行。专家组应由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组成,总数不得少于5人。
2.学校审核:学院自评后,教务处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结果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
3.材料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将专家审核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进行复核。
二、审核对象
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符合河南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的新增本科专业,且本专业已招收本科生。
三、学院材料上交
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学院需提交专业培养方案、申报专业批准文件扫描件、《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2)、《XX学院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附件3)、《河南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意见表》(附件4)、《评审专家组名单》(附件5)等材料。
各相关学院请将自评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于5月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电子邮箱:xjk@zua.edu.cn。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规范学位管理,提高学位授予质量,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省学位委员会将对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进行质量抽检,对质量抽检存在问题的学士学位授权专业,采取工作约谈、撤销授权等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