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规划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4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教高〔2020〕435号)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材管理办法》(校党字〔2021〕7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学校将开展校级规划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结项验收范围

1.2023度校级规划教材(已提前结项验收的不再重复提交。需要延期验收的填写附件2)。

2.2022校级规划教材延期还未验收,目前已完成编写出版的2024校级规划教材已完成编写出版申请提前验收的需填写附件1和附件2)

同一本教材同时立项为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且已通过结项验收的,不再重复验收。

二、结项验收程序

根据《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教高〔2020〕435号)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材管理办法》(校党字〔2021〕76号文件),学校教材凡编必审,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哲学社会科学教材,经个人审读和会议审核两个阶段,自然科学教材以个人审读为主。个人审读一律采用盲审,至少有3名专家参加。教材审核遵循回避原则。

1.主编填写附件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校级规划教材结项验收申请书》,报所在教学单位教材工作小组审核。

2.教学单位教材工作小组组织专家进行个人审读和会议审核,填写附件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校级规划教材专家审核意见表》和附件5《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校级规划教材会议审核意见表》。

3.学校组织专家审核。

三、材料报送

附件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校级规划教材结项验收申请书》一式三份;附件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校级规划教材延期(提前)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校级规划教材结项验收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校级规划教材专家审核意见表》一式一份附件5《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校级规划教材会议审核意见表》一式一份及已正式出版教材样书2本。

以上材料2025630日前报送教务处(龙子湖校区综合楼332),并将相应表格电子版以“**学院(单位)校级规划教材结项验收材料”命名打包(其中每个项目的电子材料命名格式为:教学单位名称+负责+材料名称)统一发送至邮箱zuakck@163.com。

联系电话:6191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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