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研究性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高〔2022〕128号)和《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5〕16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研究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1.2022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高〔2023〕36号)
2.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高〔2023〕388号)
以上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项目主持单位提出意见后报教务处。(见附件1)
二、鉴定结项原则
以“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为原则,保证结项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结项鉴定,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实现预期目标,对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项目研究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三、鉴定结项条件
结项参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教高〔2021〕433号)要求进行,并突出如下重点:
1.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及改革目标和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形成完整的项目报告。
2.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尤其是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等方面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注重原创性改革,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有高水平教改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3.结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等方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结项项目除以上条件外,在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
(1)项目成果在2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有教育教学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四、鉴定结项方法
1.本次项目鉴定工作,所有项目均需通过学校组织专家鉴定,教育厅复核。
2.学校组建项目鉴定委员会,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议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鉴定结项书》(一式10份,见附件3),须装订成册。
2.主要成果佐证材料:主要成果佐证材料须单独成册,编写目录和页码,一式5份。
3.《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2)。
4.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5.各项目所在单位于7月10日上午11点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综合楼333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教研科邮箱jyk@zua.edu.cn。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回,请自行留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