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9文章来源:课程建设科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学校现组织校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结项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2年和2023年立项建设的校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

二、结项要求

课程结项需达到下列条件(1-2必备,3-6须满足其中2条):

1.提供证明创新创业教育已全面融入课程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教学视频实录(不少于2学时)。专创融合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案应明确列出体现融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活动及评价方式。

2.编写学生创新创业教学案例5-6个。

3.编写创新创业教材或讲义一部(建设期2年的课程必须完成项)。

4.公开发表一篇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教研论文。

5.获批省级课程建设立项或建成在线开放课程。

6.积极组织并指导课程开设班级学生参与“互联网+”大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并在上述两项活动中至少取得一个省级以上奖项或立项。

三、结项程序与材料报送

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鉴定结项书》(附件1)及支撑材料报所在单位评审。

2.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结项课程进行鉴定结项评审,填写评审结果,评审小组不少于3人。

3.各学院将签字盖章的结项书(一式二份)、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于2026年10月16日前报送综合楼332教务处,电子word版同时发至邮件282697327@qq.com。

联系电话:6191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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