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校现组织校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结项验收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2年和2023年立项建设的校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
二、结项要求
课程结项需达到下列条件(1-2必备,3-6须满足其中2条):
1.提供证明创新创业教育已全面融入课程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大纲、课程教案、教学视频实录(不少于2学时)。专创融合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案应明确列出体现融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活动及评价方式。
2.编写学生创新创业教学案例5-6个。
3.编写创新创业教材或讲义一部(建设期2年的课程必须完成项)。
4.公开发表一篇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教研论文。
5.获批省级课程建设立项或建成在线开放课程。
6.积极组织并指导课程开设班级学生参与“互联网+”大赛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并在上述两项活动中至少取得一个省级以上奖项或立项。
三、结项程序与材料报送
1.《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鉴定结项书》(附件1)及支撑材料报所在单位评审。
2.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请结项课程进行鉴定结项评审,填写评审结果,评审小组不少于3人。
3.各学院将签字盖章的结项书(一式二份)、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于2026年10月16日前报送综合楼332教务处,电子word版同时发至邮件282697327@qq.com。
联系电话:6191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