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级校企合作共建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5文章来源:课程建设科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校企合作共建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校教字〔2025〕29号)文件,现组织开展校级校企合作共建课程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5年立项建设的校级校企合作共建课程。

二、程序及要求

1.课程负责人将《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校企合作共建课程中期检查表》及支撑材料报所在学院。

2.学院成立审核小组,对本单位校级校企合作共建课程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并按中期项目建设质量进行排序,填写中期检查汇总表,审核小组不少于3人。项目建设具体要求详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校企合作共建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校教字〔2025〕29号)文件。

3.学校组织复核并结合学院检查情况,遴选二期资助名单。

三、材料报送

1.项目中期检查表及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2.中期检查汇总表(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请于2026年11月5日前报送至龙子湖校区综合楼332房间,相应电子word版同时统一发送至邮箱282697327@qq.com。电子版以“教学单位+2025年立项校级校企合作共建课程中期检查材料”命名打包(其中每个申报项目的电子材料命名格式为:教学单位名称+申报人+材料名称)。

电话:61912508。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姚岚 审核:段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