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1-02文章来源:教学培训科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变革的引擎作用,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教高函〔2026〕630号)精神,现就我校组织教师参加此次系列师资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主办单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承办单位:北京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南大学、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

二、培训对象

教学管理部门、教师发展中心有关人员;

各院部从事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教学、人工智能教学理论研究及实践的一线教师等。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本次培训采用“未来教师专项+学科专项(文科专项、理工科专项、农科专项、医科专项)+实验教学专项”三大专项(六小组别)线上学习模式。

参训学员需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https://aigc.enetedu.com/)完成至少16门课程学习并通过测试,即可获得培训证书。内容包括人工智能通识教育、“人工智能+专业教育”、大模型在教学中的应用、人工智能伦理风险防范等。

四、培训时间及学习环节

(一)报名与学习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星期一)。

(二)学习环节

1.素养测评。在平台完成未来教师素养测评。

2.课程学习。完成系统智能推送的3门“未来教师专项”课程、自选1个学科专项(10门课程)以及至少3门“实验教学专项”课程;

3.线上测试。完成各阶段课程学习后参加测试考核。

4.证书获取。完成相关信息核实后可在平台生成培训证书,参训学员可于2026年12月31日(星期四)前在平台自行导出。参训学员也可额外选学其他学科组别课程,获取额外证书。

5.培训学时可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参训学员应于2026年12月31日前,将培训证书上传至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学时认定。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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