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只针对课,不针对人,有些课程前几周是一个老师上课,后几周又换其他老师上课,在核算时只显示一条记录,具体工作量如何细分由各二级单位自主核算。若对课时核算有疑问,请填写《课时核算反馈表》(若是认为双语系数和新课系数有误的,必须由质量管理中心(综合楼333)签字盖章)后交给教务科(综合楼326)王老师,核对确认后予以更正。
在补助工作量中,教研室(实验室)补助按前一学年核算,若教研室有增加或减少的,请单独上报。同时请各学院上报“指导青年教师”及“青年教师助课”情况。助课及指导标准为必须跟班听课,协助批改作业。
统计表中“特别提示”项说明:
1、“外教不发课酬”为我校聘请的外籍教师所上课程,不再统计课酬。
2、“外聘教师已发课酬”为已经提前发放过课酬的教学工作量,本次不再重复统计。
3、“ISEC项目”为单列项目,不纳入二级管理规定的课酬总额中,由人事部门单独发放课酬。
4、“卓越项目”为单列项目,不纳入二级管理规定的课酬总额中,由卓越班所在学院单独发放课酬。若学院2017-2018学年卓越班课时酬金一直未发放,可将相关课程从表中摘录出来,领导签字盖章后送交教务科,计入学校二级分配课时总量。
5、“大改驾项目”为单列项目,不纳入二级管理规定的课酬总额中,所有单独开班课程增加卓越系数(1.6),由学生所在学院单独发放课酬。若学院2017-2018学年大改驾课时酬金一直未发放,可将相关课程从表中摘录出来,领导签字盖章后送交教务科,计入学校二级分配课时总量。
6、“大改驾”、“卓越班”等使用专项资金的小班制上课项目,独立开班上课时人数系数定为1.0,不考虑实际上课人数是否超过40人。
7、 使用中文授课的ISEC课程,不按照ISEC特殊课酬处理,仅算作普通工作量,由开课学院发放课酬。
8、“双学位”教学工作量不再单列,和普通专业课一样,计入二级管理课时总量。
2017-2018学年教学工作量(最终版,标黄内容不计入二级分配学时).xlsx
2017-2018学年补助工作量(最终版).xlsx
助课、指导青年教师补助工作量.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