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教学单位下载《附件一:2018年毕业清考命题任务书》,组织教师进行命题。各学院应首先确定试卷命题教师,确定哪些课程合考,修改合考课程试卷编号,并于4月23日之前将命题任务书(含电子版)送交教务科王老师。试卷命题工作可以适当延期,所有试卷必须在4月27日前送交教务科王老师。
2.各学院填写【卷号修改】、【考试方式】、【命题人】、【命题人手机号】等内容,其余内容不要修改。
3.“卷号修改”为选填内容,主要用于课程合考。当多门课程可以使用同一份试卷考试时,除第一门课程保留原卷号外,其余课程应删除原卷号,并在【卷号修改】栏填写合考卷号,如下图所示。
4.“考试方式”为必填内容。可填写“闭卷”、“半开卷”、“开卷”、“机试”或“自主”。其中“闭卷、半开卷、开卷”必须提供试卷,且试卷上也要注明考试方式。“机试”要么提交试卷,要么提交一个说明,写清楚试题来源(比如采用考试系统)。“自主”考试指的是论文、大作业、设计、口试等考试形式,需填报《附件二:自主考试安排表》,用于向学生公布考试方式。
5.“命题人”和“命题人手机号”也是必填项。命题人负责出卷、改卷、录入成绩。
6.自主考试应按照《附件三:自主考试试卷格式》制作一份自主考试试卷,无需送交教务处,随考生答卷一同装订。
附件一:2018年毕业清考命题任务书.rar
附件二:自主考试安排表.xlsx
附件三:毕业清考自主考试试卷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