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理论工作量由两部分组成,教学工作量由教务科计算,请各位教师下载附件1进行核对。补助工作量由各教学单位自主核算,详情见通知:http://jwc.zua.edu.cn/s/37/t/66/12/f1/info70385.htm
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只针对课,不针对人,有些课程前几周是一个老师上课,后几周又换其他老师上课,这种情况在附件1中只显示一条记录,具体工作量如何细分由各二级单位自主核算。
因上学年校内岗位大调整,本次课程归口有以下几条特殊原则,请各教学单位在给老师核算课酬时注意。
1.对于民航学院、物流学院,将整学年的课都归口过去(尽管他们成立较晚)。
2.行政部门和教学单位之间互相调动,所上课程归口不变。
3.教学单位之间互相调动,原单位的课归口到新单位,但兼职课归口不变。
针对第3点,以张晶老师为例。张晶老师由02院调动到16院,她上的《中国旅游文化》这门课,系统内开课单位是02院,属于原单位课程,因此应跟随张晶老师归口到16院。张晶老师还有一门课是《旅游与中国文化》,系统内开课单位是12院,对张晶老师来说属于兼职课,因此归口不变,仍然在12院。
4.“卓越项目”课程,不受第3点影响,统一归口到卓越班所在学院。
5.软件学院、国际学院的学生所上课程,统一归口到学生所在学院。
统计表中“特别提示”项说明:
1、“外教不发课酬”为我校聘请的外籍教师所上课程,不再统计课酬。
2、“外聘教师已发课酬”为已经提前发放过课酬的教学工作量,本次不再重复统计。
3、“ISEC项目”为单列项目,不纳入二级管理规定的课酬总额中,由人事部门单独发放课酬。
4、“卓越项目”为单列项目,不纳入二级管理规定的课酬总额中,由卓越班所在学院单独发放课酬。
2015-2016 学年工作量_第8版(最终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