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系、全校学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院校英语教学改革和考试改革精神,促进大学各类英语教学改革的实施,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经教育部有关部门批准并委托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联合举办201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简称NECCS)。本届竞赛是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初赛、决赛时间分别为20164月10日和2016年5月8日。我校决定组织参加此次竞赛,现将有关参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活动,促使学生打好英语基础,提高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国大学英语教学上一个新台阶。获奖证书及竞赛名次,在毕业生择业时可作为英语水平和能力的参考。

        二、竞赛题型

        初赛、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建构反应题型占90分,选择反应题型占60),其中听力均为30分。决赛口试满分为50分。竞赛样题公布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官方网站、《英语辅导报》大学英语四级版上。样题中的命题范围、题型、题量、分值安排、难易度及水平度与正式竞赛赛题基本一致,供广大参赛师生参考。

        三、参加对象及报名要求

        1、参赛对象:全校非英语专业所有年级本科在校学生均可自愿参加。

        2、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3-25日每天上午09:30-13: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东校区办公楼B座401室(教务科办公室)

        4、报名费标准:30/生。(请报名考生自备零钱)

        5、报名要求:凭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现场报名。

        6、特别提示:我校竞赛点设在东校区,南校区学生如要报名参赛,交通自理。

        四、初赛、决赛时间及方法

        1、校内初赛:2016年4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我校东校区举行。

        2、省内决赛:2016年5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新乡市河南师范大学举行。

        3、全国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竞赛设四种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竞赛组织机构根据决赛成绩确定。获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获特等奖的学生名单将在全国主要外语报刊或网站上公布,并可参加2016年暑假举办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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