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系、全校学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精神,加强实用性英语教学,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经教育部有关部门同意,全国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决定,在20154月举办第十七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简称:NECCS)。我校决定组织参加此次竞赛,现将有关参赛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活动,促使学生打好英语基础,提高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国大学英语教学上一个新台阶。获奖证书及竞赛名次,在毕业生择业时可作为英语水平和能力的参考。

二、竞赛题型

初、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建构反应题型占90分,选择反应题型占60),其中听力均为30分。决赛口试满分为50分。竞赛样题公布在《考试与评价》大学英语版、《英语辅导报》大学英语四级版上。样题中的命题范围、题型、题量、分值安排、难易度及水平度与正式竞赛赛题基本一致,供广大参赛师生参考。

三、参加对象及报名要求

1、报名条件:全校非英语专业所有年级本科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2、报名时间及方法:

124-1210,各班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自行组织报名,负责人:学习委员。

1211上午之前,名单及费用汇总至各院系,负责人:各院系教学秘书。

1211下午下班前,名单及费用报教务科,负责人:张亚培(行政办公楼B401)。

逾期不再补报。

3、报名费标准:30/生。

4、特别说明:

各班报名时,要认真仔细、顺序录入参赛者的学号、姓名、班级等,及时汇总报交名单电子文档。我校竞赛点设在东校区,南校区学生如要报名,交通自理。

四、初、决赛考试时间及方法

校内初赛:4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我校东校区。

省内决赛:5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河南师范大学(新乡市)。

全国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初赛和决赛均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统一命题,采用书面方式进行,统一制作赛卷、答题卡和听力磁带及听力赛卷。

五、奖励办法

竞赛设四种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竞赛组织机构根据决赛成绩确定。获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获特等奖的学生名单将在全国主要外语报刊或网站上公布,并可参加2014年暑假举办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

本竞赛为全国性英语竞赛,学校将对获奖者行文通报,各院系要按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在学期综合量化考核时,对获奖者给予加分。同时,学校还将依据奖学金评定办法,按国家级表彰奖励级别,给予学术科技竞赛单项奖荣誉和奖金奖励。

 

特别说明:附件中的2014年竞赛命题说明,仅供师生备考参考。我校参加的类别全部为C类。

附件1: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汇总表.xls  附件2:2014竞赛及命题考试说明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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