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学生修读课程学分认定审批程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全校学生: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修读课程学分的认定工作,学校对学分认定审批程序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学分认定程序如下:

1.学生申请

学生如实规范填写“郑州航院学生修读课程学分认定审批表”(详见教务处网页“常用下载栏”),并送交本人所在院系主管教学领导审批。

2.学生院系审批

学生院系主要负责对审批表中“学生基本信息”和“修读课程信息”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批意见。若审核通过,由学生将审批表送交课程归口单位主管教学领导审批。

3.课程单位审批

课程单位主要负责对审批表中课程替代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批意见。若审核通过,由学生将审批表送交教务处主管教务副处长审批。

4.教务处审批

教务处负责对审批表中的各项内容进行最终审查,并填写审批意见。若审核通过,由学生将审批表送交教务科负责成绩业务工作人员办理学分认定。

5.学分认定办理

    教务科负责成绩业务工作人员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办理学分认定,填写办理结果并将审批表存档。

    修读课程学分认定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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