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部:
针对教师提出的试卷审批及印刷程序复杂,并且不能在两个校区同时办理等相关问题,教务处进行了认真调研,并制定出了改革方案。改革方案经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报请主管教学校领导审核批准,现正式公布执行。
一、改革方案要点
1.试卷质量只需教研室审批即可,取消了院系审批环节。
2.教务处可同时在南区和东区办理试卷印刷备案和考试安排工作。
3.任课教师减少了按考场分试卷工作,交由后勤文印服务部办理。
4.平时结课考试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监考教师均通过教务系统安排,学生和监考教师可通过教务系统查询考试和监考安排,减少了院系部向教务处送交监考教师名单环节。
5.平时结课考试试卷审批及印刷手续须提前3周办理完毕。期末考试试卷审批及印刷手续须在第11周前办理完毕。
6.后勤文印服务部在东区07专业教学楼设置一个资料收发室,并安排专人值班,两个校区均可交接试卷。
二、试卷审批、印刷及考试安排工作程序
(一)平时结课考试试卷审批、印刷及考试安排工作程序
1.教师申请
任课教师填写“郑州航院试卷审批及印刷申请表”(详见附件1),如实完整填写相关内容后,将申请表及A卷、B卷(均含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一起送交课程归口教研室主任审批。
2.教研室审批
课程归口教研室主任对试卷进行审核。如果合格,则从两套试卷中随机抽取一套作为结课考试试卷,另一套作为学期初补考试卷,并在试卷审批及印刷申请表中对应位置签字确认;如果审查不合格,则要求任课教师重新出卷(或修改)后再审批。无论是否审核合格,审核人均需将试卷交给任课教师。试卷经教研室审批同意后,任课教师将试卷审批及印刷申请表、A卷、B卷(均不含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一起送交教务处办理相关考试工作。(教务处办理地点在教务科办公室,东区办公楼B401、南区在综合楼2层)
3.教务处安排考试
(1)在教师提交的A卷、B卷上填写对应的试卷编号,并记录课程考试形式和试卷验收情况。
(2)通过教务系统安排考试时间、地点、监考院系、监考人数,并按考场打印考生名单(含照片)。
(3)填写试卷印刷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试卷印刷份数为参考学生人数与实际考场数之和,即备用卷份数与考场数相同。
(4)教务处将补考试卷妥善保管,以便开学补考使用。
(5)将每个考场的考生名单分别装订,并将本次考试用试卷、试卷审批及印刷申请表、考生名单交给任课教师。
(6)教务处开具“监考安排通知单”(详见附件2),由任课教师送交监考院系部安排。
(7)任课教师通知参考学生考试时间及考试形式,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位置、考试座号由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
4.监考教师安排
(1)监考院系部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安排监考。具体操作为:“考试管理”→“分散考试排考”→“考试监考教师安排”→查找并选中对应的记录单击右键→“安排监考教师、主副巡考” →按照教务处开具的“监考安排通知单”要求安排监考教师→点击“保存”按钮。
(2)监考院系部通知监考教师考试时间及考场位置。监考教师也可以通过教务系统查询监考时间和考场位置。
5.试卷印刷
(1)任课教师将本次考试用试卷、试卷审批及印刷申请表、考生名单一起送交后勤文印服务部。试卷在1000份以上或原稿图文墨色不均匀未达到制版技术要求的,任课教师须同时向后勤文印服务部提供电子版。(老区地点在家属院后勤文印服务部资料收发室,东区地点在07专业教学楼B座一层07B101教室北侧文印服务部资料收发室)
(2)后勤文印服务部与任课教师办理试卷交接手续,并向任课教师开具试卷领取单(详见附件3)。
(3)后勤文印服务部印刷试卷,并按以下要求分考场装袋密封:
① 每个考场按考场名单人数装入对应份数的试卷,备用试卷统一装入同校区的尾考场(按教室名称排考场号);
② 每个考场装入1份考场记录单;
③ 每个考场装入1份考生违纪情况说明表;
④ 每个考场装入本场考生名单;
⑤ 规范填写试卷袋封面上的规定内容(详见附件4)。具体填写内容包括试卷编号、课程名称、试卷份数、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任课教师、考场所在校区、是否含备用卷共八项内容;
⑥ 分考场密封试卷。
(4)试卷印刷、分装、密封工作完成后,南区考试的试卷保管在北区后勤文印服务部,东区考试的试卷至少在考试日期前3个工作日送交东区文印服务部资料收发室保管。
6.试卷交接
(1)任课教师在考试日期前1-3个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到考场所在校区的文印服务部资料收发室领取试卷。为做好试卷安全保密工作,领取人凭后勤文印服务部开具的“试卷领取单”并出示本人有效证件领取试卷,领取时须配合文印服务部办理试卷交接手续。
(2)最少在正式开考前15分钟之内,任课教师将试卷送到考场所在教室交给监考老师。若任课教师负责送交试卷的考场过多,由任课教师提前向课程所在院系部提出协助分送试卷申请,课程所在院系部负责安排其他教师协助完成分送试卷工作。
(3)正式开考前,监考教师打开试卷袋,清点试卷份数,若有问题及时找任课老师索要备用卷,并在试卷袋封面“试卷问题记录”栏如实记录。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认真清点回收试卷份数,并在试卷袋封面“试卷回收份数”栏如实填写。
(4)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试卷送交任课教师,双方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任课教师不主动要求清点试卷,试卷交接后若出现数量差错者,责任由任课教师承担;任课教师要求清点试卷而监考教师不配合清点,试卷交接后若出现数量差错,责任由监考教师负责。若任课教师负责清点接收试卷的考场过多,由任课教师提前向课程所在院系部提出协助清点接收试卷申请,课程所在院系部负责安排其他教师协助完成清点接收试卷工作。
7.试卷存档管理
考试后的试卷(答卷部分)由任课教师按学校规定装订后存放在课程所在院系部,试卷(非答卷部分)及多余的空白试卷装入原考场试卷袋存放在课程所在院系。试卷(答卷部分)保存期限为该届学生毕业后两年,试卷(非答卷部分)及多余的空白试卷保存期限为一学期;试卷保存期满后,由试卷保管单位组织销毁。
(二)期末考试试卷审批及印刷程序
1.第8-9周,教务处与各教学院系部共同确定进入期末考试周的课程、考试形式、大概考试时间等相关事宜。
2.第10-11周,任课教师完成试卷拟定,教研室审批,并将试卷审批及印刷申请表、A卷、B卷一起送交教务处。试卷在1000份以上或原稿图文墨色不均匀未达到制版技术要求的,任课教师还须向后勤文印服务部提供电子版。
3.第12-13周,教务处完成期末考试时间地点安排,并将考试用试卷、试卷印刷单、考场名单送交后勤文印服务部。
4.第14-16周,后勤文印服务部完成试卷印刷、分封工作,并将分封后的试卷按校区存放至考场所在校区的后勤文印服务部资料分发室。具体工作内容与平时结课考试相同。
5.考试交接。具体要求与平时结课考试相同。
6.试卷存档管理。具体要求与平时结课考试相同。
(三)补考试卷印刷及成绩录入问题
开学补考试卷印刷参照期末考试标准执行;毕业补考的试卷审批及印刷按原办法执行。
学期初补考成绩由原任课教师录入,统一试卷补考的课程由教研室安排一名教师录入;毕业补考成绩由出卷老师录入。录入方式与期末考试教师录入成绩方式相同。
三、其它
本方案自201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1郑州航院试卷审批及印刷申请表.doc
附件2郑州航院监考安排通知单.doc
附件3郑州航院试卷领取单.doc
附件4试卷袋封面内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