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级本科生申请辅修双学位专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生院系、全校2013级本科学生: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双学位试点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豫学位[2010]1号)(附件一)、《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本科生双学位管理规定(试行)》(校教[2013]60号)(附件二)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双学位教育实施细则》(校教[2014]9号)(附件三)文件精神,我校面向2013级普通本科生开展双学位专业教育。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双学位招生专业

双学位专业

学科门类

隶属学院

会计学

管理学

会计学院

工商管理

管理学

工商管理学院

金融学

经济学

经贸学院

工业工程

工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

工学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每位学生仅限申请一个双学位专业,满足以下条件者方可报名:

    1.2013级普通本科生,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申请双学位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不同学科门类(主修专业所属学科门类详见附件四)。

    2.在校期间所修读课程期末考试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及以上,没有不及格课程记录。

    3.无考试违纪或其他纪律处分记录者。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学生申请。4月2-7日,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活动报名”菜单下的“双学位专业报名”命令进入报名界面,在“申请专业”栏选择报名专业,然后点击本页面正下方的“报名”按钮。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打印申请表后送交本人所在院系办公室。注意,报名系统会自动判断期末考试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不合格者无法进行网上报名。对自己的平均学分绩点有异议者,请及时到教务科核实。

    2.学生所在院系审核。4月8日-11日,学生所在院系根据学校双学位报名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附件五)及学生申请表分别送交相关双学位专业所在院系办公室。

    3.双学位专业所在院系审核。4月14日-18日,双学位专业所在院系根据学校双学位报名条件,结合本院系实际,对报名学生进行择优选择,并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附件五)送交教务处学籍科。

    4.教务处公示预录取名单。4月21-25日,教务处网上公示预录取名单。

    5、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4月28-30,教务处将预录取名单报送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

    6.公布录取名单。5月5-9日,教务处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印发学生申请双学位专业录取文件。

    四、学生缴费注册

    5月中下旬,被录取的学生持本人学生证到财务处缴纳学费,具体时间及要求由财务处统一安排,收费按发改委批准标准执行。缴费结束后一周内,学生凭财务处开具的缴费收据到录取的双学位专业所在院系报到注册。

附件一河南省高等学校双学位试点教育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二郑州航院双学位教育管理规定试行.doc

附件三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双学位教育实施细则(试行).doc

附件四郑州航院本科专业设置及学科门类一览表.doc

附件五郑州航院双学位专业审批名单.xls

五个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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