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绩录入教务系统问题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4-01-0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1、记分制设置问题

        系统默认计分制为百分制。如果您所录入的成绩为百分制,此项不需修改。如果您所录入的成绩为五级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必须将成绩录入界面的右上角的“计分制”改为“五级制”(具体操作为在下拉列表中选“5”)。

2、成绩比例设置问题

        系统默认平时成绩占总评成绩比例为20%,期末成绩占总评成绩比例为80%。如果您所录入的成绩比例有特殊规定,请自行设置,设置的总原则是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实验成绩三项比例之和为“100”。

3、成绩录入、保存及提交问题

        成绩录入过程可以多次保存,但中间保存结果不一定准确,例如只录入了平时成绩,还没有录入期末成绩,保存时计算出的总评成绩就不正确。对缺考、违纪、免考、竞赛加分等特殊考生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有成绩录入完成,检查无误后,须执行一次录入界面右下角的“清空总评”,然后再执行一次录入界面下方的“保存”功能。如果没有免考或竞赛加分的考生就可以提交成绩。如有免考或竞赛加分的考生,直接修改该考生的总评成绩,然后保存并提交成绩。

4、缓考考生处理问题

        缓考考生由教务处统一处理,录入成绩时平时成绩和卷面成绩均按“0”分录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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