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只针对课,不针对人,有些课程前几周是一个老师上课,后几周又换其他老师上课,在核算时只显示一条记录,具体工作量如何细分由各二级单位自主核算。若对核算结果有疑问,请书写纸质情况说明,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交给教务科(综合楼326)王老师,复核确认后予以更正。
外教课时费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单独核发,其余工作量按学校二级分配制度执行。
核算结果发布在教务管理系统,请各位教师登录后(教秘、教研室主任等“管理员”角色应切换为“教师”角色),在右下方查看核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