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郑州航院微专业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5文章来源:教务科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主动聚焦“新工科”、“新文科”,充分发挥学校学科专业优势和社会力量,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满足复合型人才培养以及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根据《郑州航院微专业建设与实施办法(试行)》,我校决定开办微专业。现将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微专业项目立项建设基本条件

微专业是指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

微专业立项建设的基本条件为:

(一)微专业建设实行项目制,实行微专业负责人制度,微专业申报人即为专业负责人。每个微专业需开设不低于58门课程,总学分不低于10-15学分,每门课程原则上为23学分。鼓励优势学科、一流专业建设体现学校学科特色的微专业;鼓励学院通过共享师资、教学资源等和校内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共建微专业。

(二)微专业负责人须是微专业所设置课程主讲教师,须有高级职称,具备负责该微专业招生、教学、考核和管理等方面较强的工作能力。

(三)微专业教学团队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有承担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能力,鼓励教师组建跨专业、跨学院、跨学科、设置跨行业企业的教学团队。

(四)微专业须有完备的招生简章、培养方案、授课计划、教学大纲等教学管理文件与制度。

(五)开设单位须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多方面支持微专业建设,并负责微专业教学管理工作。

二、 微专业项目立项运行与实施

(一)各微专业自主确定招收对象、修读学期和学生遴选办法,报教务处审定后面向学生公布。学生自愿报名,各微专业开设单位负责宣传、选拔等,原则上20人以上方可开班。

(二)微专业原则上采取单独编班形式组织教学,一般安排在周末或晚上时段上课。

(三)微专业学生学籍仍归属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管理,微专业课程成绩记入学校选课系统及学生成绩单。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的,不影响评奖评优和毕业资格。

(四)学生完成“微专业”设置所有课程的学习并通过考核的,学校授予学生该微专业合格证书。

三、项目申请报送材料要求

微专业负责人填写《郑州航院微专业立项建设申请书》(见附件2),申报单位应确保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各申报单位限报2项,如同一单位申报多个项目,按照推荐顺序进行排序。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微专业评审,通过后立项实施,建设期不超过1年。

材料报送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准备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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