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鉴于国内外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根据学校疫情防控会议精神,现对本学期大学路校区教学安排进行如下调整:
一、理论教学进度调整
(一)调整安排
从校历第11周开始,原第16周课程原则上依次向前调整到周四下午或周日上午,本学期大学路校区理论课程6月5日全部结束。教学内容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进度进行相应调整。
周次 |
日期 |
原教学安排 |
第11周 |
5月8日(周日) |
第16周周一 |
第12周 |
5月12日(周四下午)、 5月15日(周日上午) |
第16周周二 |
第13周 |
5月19日(周四下午)、 5月22日(周日上午) |
第16周周三 |
第14周 |
5月26日(周四下午)、 5月29日(周日上午) |
第16周周四 |
第15周 |
6月2日(周四下午)、 6月5日(周日上午) |
第16周周五 |
注:1. 若因课程冲突等原因16周周一的课程无法调整到5月8日,由任课教师与学生协商,学生同意后可调整到12周的其他时间;
2. 若因课程冲突等原因无法调整到周日上午或周四下午,由开课单位负责采取“一课一策”方式,通过任课教师与学生协商,学生同意后可调整到其他时间进行。
(二)调整要求
1.板块课先调整(根据教务处安排,整个板块统一调整到指定时间,具体安排由教务科与相关学院对接),其次为其他公共课,最后其他课程调整。
2.调课手续由开课单位统一办理,教务处做好全面服务。
3.各教学单位在办理调课时务必要查看班级课表和教师课表,综合考虑教师和学生上课情况,不得将同一教学班的同一门课调整到同一天。每周要给每个行政班的学生至少留半天休息时间。
二、实践教学进度调整
(一)课内实验、上机等实践环节
课内实验、上机等实践环节应根据相应理论课程教学进度调整情况,合理、有序、有力地调整教学安排,原则上要求第15周周日(6月5日)之前结课。
(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课程设计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可根据课程性质和要求做到提前布置与安排,原则上在第15周周日(6月5日)之前结课。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结课,开课单位可安排在学生离校后通过线上方式完成,无法通过线上方式完成的也可在不影响学生毕业的前提下延期进行。
三、考试安排
本学期理论课程教学结束后做到应考尽考,通识必修课等公共课程考试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专升本毕业班
5月3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全部工作。
五、其他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对教学工作作出调整,确保教学质量标准不降、教学秩序平稳有序。
(注:以上教学调整是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做出的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学校疫情防控教学运行组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