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3文章来源:教务科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统筹做好新学期初教学工作,保障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初教学工作安排

(一)考试与补考安排

1.29-215集中组织完成2022年秋季学期未完成期末考试课程的正考工作。

2.开学436-312)进行2022年秋季学期补考。

各教学单位和任课老师应在考试周结束后由任课教师及时录入并提交完成(上学期成绩提交截止时间为22523),以免影响后续补考等工作,详见2023210日教务处网站《关于规范课程成绩录入的通知》。

(二)课程教学

全校各年级专业从2161周周四)开始按课表上课。对于学生不能及时返校等特殊情况,相关课程在教学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可采用线上线下融合的教学方式。

1.213日(第1周周一)、214日(第1周周二)课表调整到218日(第1周周六)、219日(第1周周日),原218日与219日的课程停课。

注:213日与214日课程已统一办理停课(停课明细详见附件1),无需通过教务系统办理补课手续。

2.215日课程已统一办理停课(停课明细详见附件2),任课教师与学生协商后,可采取顺延补课或另找时间补课等方式补课,均须通过教务系统办理补课手续。

注:213日至215日的上课安排,任课教师须提前将上课时间和地点通知到学生。

(三)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各学院应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安排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和过程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上课时间安排

根据《关于调整郑州航院上课及考试时间的通知》(校教字【201923号),我校龙子湖校区、大学路校区上课时间安排如下,不再错峰上下课。

上午

1

08:00-08:45

2

08:55-09:40

课间(20分钟)

09:40-10:00

3

10:00-10:45

4

10:55-11:40

下午


5

14:30-15:15

6

15:25-16:10

课间(20分钟)

16:10-16:30

7

16:30-17:15

8

17:25-18:10

晚间

9

19:30-20:15

10

20:25-21:10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核对课表

1.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全体任课教师和学生于214前认真核对课表,查询教学班学生名单,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确保教学运行平稳有序。215前,任课教师须完成班级确认,完成师生对接和信息交流。

2.使用多媒体方式教学的任课教师,应提前到上课地点熟悉多媒体设备和相关教学软件,以保证正常教学运行。

(二)教学秩序要求

严格执行学校调(代、停、补)课管理相关规定。新学期开学后,所有教师须按已排好的课表进行授课,确保新学期教学运行平稳有序。原则上开学后第一周不受理任何课程变动申请,个别特殊情况将在第二周依有关规定办理。

(三)填写教学日历

各开课单位要组织任课教师做好教学日历的填写工作,第一次上课前至少完成前2周的授课计划,开学2周内完成本学期课程授课计划的录入及审核工作。

(四)学业指导

各学院学业指导中心和学业导师要切实做好学业指导工作,指导学生了解培养方案,完善学业修读计划,避免学生错选、漏选课程。

1.如有学生因疫情原因不能及时返校参加教学活动,相关课程开课单位和任课教师应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及时开展教学帮扶。

2.各学院要指派专人,认真做好《批创思维导论》、《大学生劳动教育理论》两门网络课程的自主学习和考试的指导工作。

四、其他

(一)要高度重视,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将相关教学安排通知到任课教师和学生,督促做好教学准备工作,严格落实日常教学有关要求,并启动期初教学检查,责任到人,做好记录。

(二)要严格标准,做好教学保障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对专业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场所开展一轮全面排查工作,确保教学运行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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