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根据《郑州航院教学团队负责人管理办法》(校政字【2019】6号)的精神,现将专业负责人、课程组负责人、实践教学负责人遴选与聘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每个本科专业设置1个专业负责人岗位。每个专业原则上需设置不少于2个课程组,具体数量由所在院部决定。跨学院课程组的组建,由教务处统筹协调。每个学院设置1个实践教学负责人岗位。
2.根据我校公共课教学实际情况,在以下学院设置公共课程组负责人:
智能工程学院、材料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学院、蓝天书院设置1个公共课程组负责人岗位。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与公共艺术部根据本学院(部)的实际教学情况设置2-3个公共课程组负责人岗位。
二、任职条件
1. 专业负责人岗位任职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有高级职称,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5年以上,近5年每年至少系统讲授一门本专业课程,教学效果优秀。
(三)熟悉专业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在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中具有丰富经验并取得突出成绩。近五年,主持本学科相关省级科研教研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以上教研教改论文或主编校级及以上规划教材。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能够卓有成效地履行岗位职责。
(五)在本专业具有良好的口碑和影响力,能够得到半数以上专业教师的支持和认可。
2. 课程组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深、组织能力强,并能长期致力于团队建设。
3.实践教学负责人必须长期坚持在教学一线承担本科实践教学任务。
4.处级及以上干部可以担任三类负责人但必须选择专业技术岗。教研室主任可以担任三类负责人,但必须符合条件。
三、遴选聘任程序及相关要求
1.5月10日前,各学院(部)按照岗位设置要求遴选推荐教学团队负责人人选。
2.5月14日前,各学院(部)将《教学团队负责人汇总表》和《教学团队负责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综合楼333),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zua.edu.cn。
3.5月17日前,教务处对各学院(部)推荐的教学团队负责人进行资格审核并予以公示,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聘任教学团队负责人并报教务处备案。
4.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推荐教学团队负责人。各学院推荐的教学团队负责人如果未通过资格审核,本年度将暂缓设置该负责人岗位。
5.没有专业负责人的专业,每年基本运行经费金额为有专业负责人的专业的60%,由系主任(教研室主任)负责专业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