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2019年度一般课题的基本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河南省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努力揭示教育的本质和规律,促进学科建设;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力求有效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开发研究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承担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了解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的有关管理规定;支持课题组开展研究工作;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在以往的课题研究管理中认真负责,效果良好。

三、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职务的,高等学校或省辖市以上教育研究部门须有两名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中专、中小学、幼儿园须有两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二)申报人1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往年承担全国教科规划办、省教科规划办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

四、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承担单位要履行承诺,保证信誉。获准立项的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规定,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实行课题结项鉴定制度,鉴定结果予以公布。课题研究、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五、请各有关单位于2019329日前汇总上报申报材料至教研科(综合楼333室),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邮箱:jyk@zua.edu.cn。不受理个人申报,联系电话:61912506

六、本年度立项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结项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经由学校同意并报省教科规划办批准。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一)《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一般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1)纸质版4份,《课题设计论证》(见附件2)活页4份,分别单独装订。

(二)《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一般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1份,由各单位汇总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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