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试卷批改及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即将结束,为规范试卷管理,根据《郑州航院试卷批改及装订工作规范》(校教【2017】70号),结合本学期实际情况,现将试卷批改及归档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试卷相关要求

(一)试卷格式要求

详见“郑州航院考试试卷拟出格式”(附件)。

(二)试卷批改要求

1.评卷时必须使用红色笔。

2.每道小题应有批改标记,并标识出有错误的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在右侧记负分。

3.所有大题均在标题左侧标出正分,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

4.合分时应将大题分数(正分)写在答卷分数统计栏内大题对应的地方,并给出卷面总分。

5.批改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对于在批改试卷中的误笔(包括分数改动),应在其改正处下方签署评判人全名。

6.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批改无关的字迹。

7.评卷后应进行认真复查,避免误判、漏判。

(三)试卷归档要求

课程考试(答题纸部分)以教学班为单位装订成册,试卷装订应当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封面,装订后,应当正确填写有关信息,课程归口单位统一登记存档。一般课程考试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试卷核查信息登记表;(2)成绩登记表;(3)平时成绩考核记录表;(4)试卷分析报告;(5)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6)空白试卷;(7)学生答卷作品或报告等(按照成绩单学生顺序排序)。

补考试卷无需装订平时成绩考核记录表和试卷分析报告,每门课程所包含的考试资料均分别放入相对应的原试卷袋中。

二、试卷检查安排

(一)教学单位自查整改阶段

2019年3月底以前,各学院(部)对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试卷全面自查。各教学单位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送教务处(质量管理中心)。

(二)学校抽查阶段

2019年4月底以前,学校组织督导专家对课程考试试卷进行抽查,并向各相关教学单位反馈检查结果。对于学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相关教学单位须在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教务处(质量管理中心)。

                          教务处(质量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29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杨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