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郑州航院教学质量奖评选管理办法(2017)》(校教[2017]20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组织我校2018年度“教学质量奖”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申报条件
本届“教学质量奖”评选对象是2018年度承担课堂教学任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我校专任教师,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师德高尚、治学严谨,获得师生员工的公认;
2.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秀;
3.近三年主持或主要参与完成过校级及以上教学研究课题,或出版(含参编)过与本人主讲课程相关的教材,或发表(含合著)过教学研究论文,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
4.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行政处分;
5.近三年没有获得过该项奖。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自愿向本人所在学院(教学部)报名;
2.申报教师需保证本年度承担有教学任务;
3.各学院(教学部)成立本单位教学质量奖评选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报名参选本届教学质量奖教师的初步评选工作。各学院(教学部)根据本部门报名教师的初步评选结果,择优推荐本单位参评学校教学质量奖的教师名单,各单位推荐人数名额如下:
单 位 |
名额 |
单位 |
名额 |
会计学院 |
2 |
理学院 |
2 |
工商管理学院 |
2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2 |
经贸学院 |
2 |
电子通信工程学院 |
1 |
信息科学学院 |
1 |
艺术设计学院 |
2 |
管理工程学院 |
1 |
航空工程学院 |
1 |
机电工程学院 |
2 |
民航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2 |
物流学院 |
1 |
法学院 |
1 |
思政部 |
1 |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
2 |
体育教学部 |
2 |
计算机学院 |
2 |
公共艺术教学部 |
1 |
4.未尽事宜按《郑州航院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2017)》【校教[2017]20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申报材料
各学院(教学部)填写本单位郑州航院“教学质量奖”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4月8日之前送交质量管理中心质量管理科(综合楼332),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zzlg@zzia.edu.cn。
各学院(教学部)正式推荐的参评教师本人需填写《郑州航院“教学质量奖”申报表》(附件3)一式四份,提供相关实证材料原件一套、复印件一式两套(带目录装订成册)。10月19日之前送交质量管理中心质量管理科(综合楼332),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zzlg@zua.edu.cn。
附件1:郑州航院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2017).doc
附件2:郑州航院“教学质量奖”推荐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3:郑州航院“教学质量奖”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