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专项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院()

依据学校审计处《2017年校级专项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审计工作的通知》,为配合学校审计处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专项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审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要求

各教学院()依据学校审计处《2017年校级专项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OA系统),自查自评,填写《校级专项执行情况自评表》,撰写总结报告。

 

二、纸制材料报送要求

1.基础材料。每个专项为一份材料(长尾夹封装),材料清单及顺序如下:

(1)校级专项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表1(见附件1)

(2)校级专项预算执行情况定性描述表1(见附件2)

(3)该项目2017年经费收入支出明细表1

(4)该项目原始申请书1(依据文件除外)

2.各教学院()自评总结报告(文本为小四号、黑体、单倍行距)

3.校级专项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汇总表(见附件3)

纸制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王延霞老师(综合楼33360632506)

 

三、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1.教学院()自评总结报告

2.校级专项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汇总表

电子材料发送到教务处教研科王延霞老师的OA工作便签。

 

四、报送时间要求

2018112日前

附件1:校级专项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2:校级专项预算执行情况定性描述表.xlsx

附件3:校级专项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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