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试卷的整体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试卷专项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卷检查日程安排
1.教学单位自查阶段(10月19日-11月3日)
各学院(部)对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试卷全面自查,撰写试卷自查报告。
2.材料抽调阶段(11月8日-11月10日)
各学院(部)根据专家组抽调清单(8日上午发放)准备材料,提交抽调试卷、自查报告及自查原始材料。所有抽调试卷均需提供课程教学大纲(纸质版一份),试卷要与教学大纲一一对应。学院(部)如不能按时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需说明原因。
3.学校检查阶段(11月13日-11月17日)
学校组织督导专家对抽调试卷进行全面检查。
4.抽查结果反馈及整改阶段(11月20日-12月1日)
学校向各教学单位反馈试卷检查结果,各学院(部)认真整改。
二、教学单位试卷自查要求
1.教学单位自查工作是专项检查的重要阶段,各学院(部)试卷自查工作需认真、全面、实事求是。自查需覆盖所有试卷,对于自查中出现的问题不隐瞒、不偏袒,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2.自查报告应对学院(部)本次自查重点、成效与问题加以阐述,说明本单位试卷管理和整改措施,便于学校督导专家了解情况,客观评价。学院(部)需提交详细的自查原始材料。
三、学校试卷检查重点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包括试卷命题的科学性、批阅试卷严谨性、试卷材料归档的规范性、试卷分析的恰切性和深入性。
附件: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试卷归档要求
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计划内课程考试试卷
一般课程考试需整理以下材料:(1)试卷核查信息表登记表;(2)成绩单;(3)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4)成绩分析;(5)考场记录单;(6)考生加分审批材料等(有考生加分的);(7)空白试卷;(8)学生答卷。上述材料须按要求排序装订。
采用论文(报告)、大作业、产品设计、技能测试等特殊形式考试的,需整理以下材料:(1)试卷核查信息表登记表;(2)成绩单;(3)成绩分析;(4)学生提交的论文(报告)、大作业、产品等学生考试的实际材料,或提供技能测试记录等能够说明评分来源的实证材料或说明。上述材料须按要求排序装订。
2.2017年度毕业补考、本学期初补考课程试卷
一般课程需整理以下材料:(1)试卷核查信息表登记表;(2)成绩单;(3)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4)学生答卷。上述材料须按要求排序装订。
采用论文(报告)、大作业、产品设计、技能测试等特殊形式考试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试卷核查信息表登记表;(2)成绩单;(3)学生提交的论文(报告)、大作业、产品等学生考试的实际材料,或提供技能测试记录等能够说明评分来源的实证材料或说明。上述材料须按要求排序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