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郑州航院开课试讲制度》(院教字[2016]60号)文件的精神,现对各教学单位教师开课试讲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试讲时间
本学期试讲时间安排在14—17周。
二、具体要求
1.申报程序。为了便于安排试讲时间和聘请相应专家,各单位应事先提交《郑州航院开课试讲安排表》,于13周周五之前报至教务处质量管理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zlg@zzia.edu.cn。
2.严格试讲程序,严格控制试讲时间。
3.严格试讲评审投票程序。试讲过程必须由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确实有事无法参加的可以由骨干教师代行其责)主持,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参加。投票只能由督导专家、单位主管教学领导(或骨干教师)、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参加。
4.试讲时,试讲教师必须携带教学大纲、教材及教案方可参加试讲,本次试讲不通过者,本学期不再安排试讲。
5.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可以免试讲,但须由各单位提名核定,报教务处备案,开课后不再受理。
6.试讲安排表须由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7.试讲结束,请向质量管理中心提交《郑州航院听课记录》、《郑州航院听课评议卡》《郑州航院教师开课试讲评定卡》
注:1.只是课时或者教材更改的课程不能作为开新课课程。
2.开新课的老师当学期所开新课不得超过2门,如确实因学院(教学部)师资紧张需要超2门,请报教务处(质量管理中心)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