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落实学校2017年度教学工作要点,学校决定开展教学档案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1.2017年04月06日-04月23日,各教学单位自查。
2.2017年04月24日-04月30日,学校组织专家到各单位检查。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本次教学档案检查范围含各教学单位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课程考试试卷、实验实习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等归档教学材料。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教学单位教学档案归档自查工作情况。教学单位向检查组提供本单位自查工作开展情况的简要说明。
2.教学材料归档清单。教学单位提供本单位的材料归档清单(按学期)。检查组检查其是否与开课课程清单一致。
3.教学文档。教学单位提供归档清单内的教学文档,包括试卷、实验(实习)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检查组检查其是否符合规定的归档要求。
三、档案内容及归档要求
(一)试卷
1.学校计划内课程考试试卷
一般课程考试需整理以下材料:(1)试卷核查信息表登记表;(2)成绩单;(3)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4)成绩分析;(5)考场记录单;(6)考生加分审批材料等(有考生加分的);(7)空白试卷;(8)学生答卷。上述材料须按要求排序装订。
采用论文(报告)、大作业、产品设计、技能测试等特殊形式考试的,需整理以下材料:(1)试卷核查信息表登记表;(2)成绩单;(3)成绩分析;(4)学生提交的论文(报告)、大作业、产品等学生考试的实际材料,或提供技能测试记录等能够说明评分来源的实证材料或说明。上述材料须按要求排序装订。
2.学期初补考、毕业补考课程试卷
一般课程需整理以下材料:(1)试卷核查信息表登记表;(2)成绩单;(3)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4)学生答卷。上述材料须按要求排序装订。
采用论文(报告)、大作业、产品设计、技能测试等特殊形式考试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试卷核查信息表登记表;(2)成绩单;(3)学生提交的论文(报告)、大作业、产品等学生考试的实际材料,或提供技能测试记录等能够说明评分来源的实证材料或说明。上述材料须按要求排序装订。
(二)实验/实习报告
(1)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2)实验报告(含批阅意见);(3)各类实习报告;(4)评分标准明细;(5)成绩单。
(三)毕业论文 (设计)
(1)题目申报表;(2)开题报告;(3)指导记录;(4)论文修改稿(含修改痕迹);(5)论文终稿;(6)答辩记录;(7)质量评价表;(8)查重结果;(9)质量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