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教职工参评教授、副教授职称督导听课评教工作,避免因本人漏报而致的无督导评教现象,经研究决定,自12月12日起,学校职称评审督导评教听课试行备选式听课模式。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范围:每学年职称评审督导听课备选范围扩展至所有下一学年符合职称申报年限的教职工。
二、要求:符合备选听课范围的教职工名单须经本人同意并签字。
三、流程:
1.教务处(质量管理中心)于每学年初将人事处提供的相关教职工名单作为督导听课备选名单发至各单位征求意见;
2.各单位负责征求备选名单中教职工本人意见;
3.教务处(质量管理中心)根据各单位征求意见后的听课名单和学校课表安排督导专家听课。
四、时间:本学年备选式督导听课名单已发至各单位教学秘书工作便签,请各单位将征求意见后的名单于2016年12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质量管理中心)。
五、温馨提示:鉴于明年省职称评审文件还在征求意见阶段,未正式发文,故本次征求意见名单范围扩至所有参评教授或副教授人员。请各位教职工根据省职称评审征求意见稿确定是否愿意接受督导听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