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我校本科专业建设情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郑州航院本科专业评估办法(2016试行)》(校教【2016】8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年度教学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我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评估指导思想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重在内涵,发展特色”的原则,客观评价全校各专业建设情况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强化专业自我监测和自我完善意识,优化专业结构,促进专业内涵发展,推动专业综合改革,培育专业特色优势,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专业评估对象
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贸学院、信息科学学院、管理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电子通信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航空工程学院分别自主选择一个毕业生超过2届(含2届)的本科专业参加本次专业评估。
三、专业评估原则及指标体系
根据专业特点,分类开展专业评估工作。按照经管、理工、文法、艺术四个大类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专业评估,各大类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郑州航院本科专业评估办法(2016试行)》(校教【2016】80号)文件的附件。
四、专业评估程序及工作安排
1.申报参评专业。2016年10月27日前,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贸学院、信息科学学院、管理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理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电子通信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航空工程学院分别自主选择一个毕业生超过2届(含2届)的参评本科专业报送教务处(质量管理中心)教学评估办公室(综合楼332)。
2.学院自评。2016年10月28日-11月18日,参评专业归属学院根据《郑州航院本科专业评估办法(2016试行)》的评估指标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撰写自评报告,2016年11月24日前将专业自评报告一式四份(学院盖章)送交教务处(质量管理中心)教学评估办公室(综合楼332),并将电子版发送邮箱:jxpg@zzia.edu.cn。
3.专家考察。2016年12月1-9日学校成立专业评估专家组。专家组在审核学院《专业自评报告》基础上,通过查阅材料、人员访谈、考察教学设施、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形式了解专业建设情况;按照《郑州航院专业评估指标体系》(2016试行)给出评估结果。
4.整改落实。专业评估结果正式公布后,学院在一个月内提交整改计划,学校在半年至一年时间内组织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五、其他
1.各参评学院要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认真开展自评工作。
2.各参评专业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对照评估指标体系撰写《专业自评报告》,评估指标体系中每个观测点都要提出“自评依据”,简明扼要地概括出论点及主要论点的论据(事实、资料、统计表等)。主要事实、资料、统计表等要注意搜集、整理(尤其是原始支撑材料),并做好归档工作。
3.根据工作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应做好数据提供等服务,配合学院完成专业评估工作。
4.未尽事宜,按照《郑州航院本科专业评估办法(2016试行)》(校教【2016】80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