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新专业(含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附件1)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今年新增专业(含方向)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2015年和2016年已增设有新专业(含方向)的单位本次不得申报新专业(含方向);

2.申报新专业(方向)的单位应围绕学校特色和优势,整合相关专业的教学资源,积极申报交通运输类、航空产业(经济)类新专业(方向);

3.申报新专业(含方向)的单位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1)、《郑州航院专业(含方向)设置管理办法》(校教【201080号)(附件2)、《郑州航院专业设置评审管理规定》(校教【201310号)(附件3)认真做好新专业的调研论证和材料准备工作;

4.申报新专业(含方向)的单位须填写申请表(附件4、附件5)一式四份,另需提交附件3中专业设置评审指标体系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上述材料请于610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将申请表等材料电子稿发送至jyk@zzia.edu.cn

二、答辩评审事宜:

学校组织新专业(含方向)申报的论证、答辩和评审,请申报新专业的单位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工作,答辩内容参照《郑州航院专业设置评审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doc.doc

附件2:郑州航院专业(含方向)设置管理办法.docx

附件3《郑州航院专业设置评审管理规定》.doc

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doc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doc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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