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答辩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修订2015级——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要求,学校定于79日—10日在东校区召开培养方案汇报和答辩会,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组织和准备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内容

(一)各院系行政负责人汇报本院系在人才培养方面的定位和特色。

(二)各院系主管教学负责人以PPT形式汇报以下内容:

1.专业定位和服务面向,并从社会需求和专业建设实际两方面论述可行性。

2.各专业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即培养的人才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3.课程体系的设置如何保证培养目标的达成和质量标准的实现。

4.学校的“管工结合”特色和“航空”特色在培养方案中如何体现和落实。

5.课程设置具体情况介绍。包括课程体系在哪些方面做了优化和整合、教学内容重复和落后的现象是否改观、不同类别课程的学分结构比例、开出的选修课程总学分与要求学生修读总学分是否保持适当的比例、每学期课程的学分数量和难易度是否比较均衡、理论和实践前沿讲座是否设置以及如何开出等。

6.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设置情况介绍。包括学分是否达到要求、实验课程开设情况、如何有效保证实验和实习课程按计划开出以及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7.新增专业和方向除汇报以上内容外,还应介绍主要课程开设和建设情况、现有师资、实验室、实习场所、图书资料等教学条件的情况。

8.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中还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分析。

二、答辩程序

1.按院系顺序,行政负责人和教学负责人分别进行汇报和答辩。时间分配如下:

1)行政负责人汇报3分钟;

2)教学负责人就每个专业和方向进行汇报,2015年之前设立的专业和方向各汇报5分钟;2015年新设专业和方向各汇报8分钟。

3)教学负责人接受专家提问并答辩,时间为10分钟

2.答辩结束后,各院系行政负责人、教学负责人和答辩专家参加答辩总结会议。

三、专家组组成

聘请校内外专家若干名。

四、时间、地点

(一)汇报和答辩(各院系具体时间详见后表):

1.时间:79日、710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

2.地点:另行通知

(二)答辩总结会议:

1.时间:710日下午400

2.地点:另行通知

 

汇报答辩顺序及时间安排表

答辩顺序

院系

专业

(含方向)个数

答辩时间

1

会计学院

6

79日上午

9201003

2

工商管理学院

6

10031046

休息

10461100

3

经贸学院

9(含1个新方向)

79日上午

11001200

4

信息科学学院

4

79日下午

230303

5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6(含1个新方向)

303349

休息

349355

6

机电工程学院

5(含1个新专业)

79日下午

355436

7

外语系

3

436504

8

法律系

2

710

上午

900923

9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6

9231006

休息

10061016

10

计算机科学与应用系

3

710上午

10161044

11

数理系

2

10441102

12

人文社会科学系

5(含1个新方向)

11021143

13

电子通信工程系

3

11431210

14

艺术设计学院

6

 

710下午

230313

15

航空工程系

3(含1个新专业)

31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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