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根据校教字[2009]16号文件精神,为表彰能够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教学名师奖评选与表彰工作。请各院(系、部)组织符合评选标准的教师进行申报。
此次申报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中相关实证材料,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均须是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时段内正式获得、正式刊出、正式出版、立项或结项(鉴定)的。
请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申请表一份,纸质申请表(A4)一式三份,纸质申请简表(A3纸一张)一式30份,有关实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5月4日前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附件1:郑州航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doc
附件2:郑州航院教学名师奖申请表.doc
附件3:校级教学名师评审简表.doc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