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院(系、部)

根据校教字[2009]16号文件精神,为表彰能够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教学名师奖评选与表彰工作。请各院(系、部)组织符合评选标准的教师进行申报。

此次申报校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中相关实证材料,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外均须是2012112015131时段内正式获得、正式刊出、正式出版、立项或结项(鉴定)的。

请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申请表一份,纸质申请表(A4)一式三份,纸质申请简表(A3纸一张)一式30份,有关实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54日前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附件1郑州航院教学名师奖评选办法.doc

附件2郑州航院教学名师奖申请表.doc

附件3校级教学名师评审简表.doc

            201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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