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郑州航院教师开课试讲实施办法》(院教字[2004]179号)文件的精神,现对各教学单位教师开课试讲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 试讲时间
各单位试讲工作应在学生选课前结束。本学期试讲时间安排在14—16周。
二、具体要求
1.申报程序。为了便于安排试讲时间和聘请相应专家,各单位应事先提供试讲教师名单,并应标明试讲教师的姓名、职称、试讲课程、课程所属教研室、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姓名、开课时间、新开课或开新课、要求安排试讲的时间等。于13周周二之前报至教务处教研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jyk@zzia.edu.cn。
2.严格试讲程序。试讲时间严格控制为每门课程40分钟。时间规定原则上为每天上午的9:00开始,下午14:30开始,每半天可安排四人次。
3.严格试讲评审投票程序。试讲过程必须由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确实有事无法参加的可以由相应骨干教师代行其责)主持,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参加。投票只能由督导专家、单位主管教学领导、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参加。
4.试讲时,试讲教师必须携带教学大纲、教材及教案;试讲应严格按40分钟内容准备,本次试讲不通过者,本学期不再安排试讲。
5.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可以免试讲,但须由各单位提名核定,报教务处备案,开课后不再受理。
6.试讲申请须由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1.只是课时或者教材更改的课程不能作为开新课课程。
2.开新课的老师当学期所开新课不得超过2门,如确实因院系师资紧张需要超2门,请报教务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