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促进教师之间的学习交流,提高广大中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根据《郑州航院观摩教学实施办法》,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起,请将观摩课从每学期的教研室活动计划中单列出来。即在提交教研室活动计划的同时,提交郑州航院观摩课安排表(见附件)。
附件:郑州航院观摩课(公开课、示范课)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