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简称“新时代高教40条”),围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满足学生多元化成长需要的培养体系,根据学校大类招生培养工作安排,现将2018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分流坚持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专业分流的透明度。

2.在大类范围内的各专业和专业方向间进行分流。

3.尊重学生志愿,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特长选择大类范围内的专业及方向。

4.符合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和学院专业发展规划要求。

5.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

二、组织领导

实施大类招生的学院成立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业分流工作。蓝天书院大类专业学生由大类专业原所在学院负责专业分流,蓝天书院根据分流名单负责教务系统学籍异动,蓝天书院与相关学院应相互配合各环节工作。其他学院大类专业分流及教务系统学籍异动由各学院自行负责。

三、分流依据

1.学生志愿。学生基于自身兴趣偏好和职业规划,根据大类培养阶段对专业的了解,填报专业志愿。学院在制定专业分流方案时应允许学生填报两个志愿,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学生的个人志愿。

2.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填报志愿人数超过预设专业容量时,可依据大类培养阶段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分值分流。

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评分值所占权重、学生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的具体测评办法由相关学院在专业分流方案和实施细则中加以落实。

四、分流程序与时间安排

1.实施大类招生的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制订本学院的专业分流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培养模式,预设大类内各分流专业的学生容量,细化以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为分流依据的计算办法、分值分配和权重系数设定。方案和细则须于2019327日前报教务处备案,并在本学院予以公布。

各相关学院根据培养模式,做好学生的宣传动员,让学生充分了解专业特点,引导学生正确理性选择专业。

2.各学院专业分流具体工作自行安排,须在201948日之前将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汇总表(含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并在本学院公示5天。各学院须于2019414日前完成教务系统专业分流学籍异动工作。

五、学生按分流后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习,各学院及相关部门按照分流后专业组织后续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务处

                                                            201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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