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23年学生转专业工作,请各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21]77号)做好此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制定转专业办法和实施方案应符合的总体规定
1.各学院制定具体转专业办法和实施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专业兴趣和专长,学生报名环节不应设置学校和国家规定之外的条件,其中根据《南乌拉尔学院转专业工作办法(试行)》,南乌拉尔学院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南乌拉尔学院学生只能在本学院各专业之间转入或转出,且不接收其他学院学生转入。
2.转出专业转出名额、转出条件不设限制。转入专业、转入名额、转入条件及考核方法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制定并实施。
3.以下情况不能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3)跨录取层次的。
(4)二本批次转到一本批次的。
(5)专升本的学生。
4.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只能申请一次,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5.根据校教字[2021]7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及《郑州航院本专科学生参军入伍教学相关优惠政策(试行)》(教发[2022]8号)第一条规定,对于应征入伍退役复学的大学生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制定相应优先政策。
6.转专业学生含大类专业分流后学生,大类专业分流后学生可在全校专业范围内(含原所在大类内专业)申请转专业。
二、转专业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次转专业学生报名、学院审批及学籍异动等程序采用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流程。各学院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校教字[2021]77号及教发[2022]8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转专业流程制定本学院具体转专业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
2.各学院须于2023年4月4日前将转专业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备案,经学校审批后在本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并通知学生。2023年4月6日前学校和各学院设置好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相关流程和参数(如转入接收容量等)。
3.2023年4月7日8:00至4月10日17:00学生根据申请转入学院公布的转专业工作方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申请转专业报名,每个学生可申请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4.2023年4月11日参加转专业的学生从教务系统中导出《郑州航院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交相关学院审批。
5.2023年4月12日至4月24日各学院完成转专业考核、教务管理系统录取和审批工作。2023年4月24日前将拟转入名单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和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报送教务处。
三、其他要求
(1)各学院须做好转专业学生的交接工作,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参加转入专业下学期所修课程的选课,随转入新专业教学计划修习课程,课程学分及类别由转入学院根据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学分互认。
(2)请在校申请转专业学生下载附件查看内容,并按照各学院公布的转专业方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期间有关转专业的问题,请咨询相关学院教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