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我校教材建设,规范自编教材编写,保证教材选用质量,2015年学校制定了《郑州航院教材编写立项管理办法》(校教〔2015〕106号)。
请各教研室,根据学科发展和教学的需要,向院(部)提出2017年度教材新编或修订建议,并认真填写《郑州航院教材编写计划申请表》。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应根据新的教育培养方案,对现有教材进行梳理和分析,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确定需要修订或新编的教材种类及编者组成,统筹填写本单位《2017年度拟编写教材统计表》。
各单位在制定教材出版计划时请注意:
1.“两课”已有国家级优秀规划教材,学校不予规划(辅助教材除外);另外《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规定的139种马工程教材学校亦不予规划(辅助教材除外)。
2.同一主编列入规划的教材种类不超过2种。列入2015或2016年度编写计划且没有完成的,不能再申报为主编。
3.原则上,我校重点学科核心课程才能申请立项,且提出教材编写计划的主编,须为我校知名教授。
4、正在我校本专科课程选用的自编教材准备修订的,由课程所在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审核的,报教务处直接列入学校2016年度教材编写计划。新编教材的出版计划,首先由课程所在院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审核的报教务处进行资格初审,然后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5.具体规定见《郑州航院教材编写立项管理办法》(校教〔2015〕106号)。
请各教研室在12月19日之前将《郑州航院教材出版计划申请表》汇总到院(部)。请各院(部)12月23日前,将本单位的《2017年度拟编写教材统计表》及新编教材的《郑州航院教材编写计划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汇总教务处教材科。
附件:1.郑州航院教材编写立项管理办法.doc
2.郑州航院教材编写计划申请表.doc
3.2017年度拟编写教材统计表.doc
教务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