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审我校2016年度教材编写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5号)的要求,为抓好我校教材建设工作,保证自编教材质量,2015年学校修了《郑州航院教材编写立项管理办法(校教〔2015〕106)。

请各教研室根据学科发展和教学的需要,向院系(部)提出2016年度教材新编或修订建议,并认真填写《郑州航院教材编写计划申请表》。院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应根据新的教育培养方案,对现有教材进行梳理和分析,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确定需要修订或新编的教材种类及编者组成,统筹填写本单位《 2016年度拟编写教材统计表》。

各单位在制定教材出版计划时请注意:

1. “两课”已有国家级优秀规划教材,学校不予列入规划(辅助教材除外)。

2.同一主编列入规划的教材种类不超过2种,列入 20142015年度编写计划且没有完成的,原则上不能再申报为主编。

3. 原则上,我校重点学科核心课程才能申请立项,且提出教材编写计划的主编,须为我校知名教授

4、正在我校本专科课程选用的自编教材准备修订的,由课程所在院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审核的,报教务处直接列入学校2016年度教材编写计划。新编教材的出版计划,首先由课程所在院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审核的报教务处进行资格审核,然后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请各教研室在1218日之前将《郑州航院教材出版计划申请表》汇总到院系(部)。请各院系(部)1223日前,将本单位的2016年度拟编写教材统计表》及新编教材的《郑州航院教材编写计划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汇总到教务处教材科。

附件:1、郑州航院教材编写立项管理办法.doc

      2、郑州航院教材出版计划申请表.doc

      3.2016年度拟编写教材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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