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2018-2019学年实践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2018-2019学年实践教学工作量已初步核算完毕,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教师及为本单位上课的教师于20191115日前在教务处网页查询核对。对工作量数据有疑问者,请任课教师在核对期间到东校区实践教学科办公室(综合楼332)核实更正。

教学工作量是学校核算教师课时酬金、岗位津贴和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关系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任课教师亲自核对,教师本人无法亲自核对的,可由本人或本单位委托其他教职工代理核对,外聘、返聘教师工作量由聘请单位负责核对。不核对或未按期办理更正手续者,视为工作量无问题,以后不再补报。另外,请各单位务必认真核对“开课单位”是否正确,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更正。(接人事处最新通知,由于院部合并调整,部分老师调入新的院部,为便于发放课酬,根据“课随人走”的原则,可将调入其他院部的老师所上课程的开课单位变更为调入院部)

一、相关说明

1、工作量核算方式为根据2018-2019学年教学任务“核算到课”,实际上课教师有变化或多人上课在同一人名下,各院部二次分配时自行调整、拆分。(注:为便于今后职称评审时进行工作量审核,各院部需将二级分配时核算到人的最终结果填入附件表中并报送教务处)

2、工作量标注为“待定”的,一般为转专业临时增加的课头或小学期增加的课头,由相关院部核实后统一反馈。

3、“卓越计划”为单列项目,不纳入二级管理规定的课酬总额中,由卓越班所在院部单独发放课酬。若学院2018-2019学年卓越班课时酬金一直未发放,可将相关课程从表中摘录出来,领导签字盖章后送交实践教学科,计入学校二级分配课时总量。

4、“大改驾项目”为单列项目,不纳入二级管理规定的课酬总额中,由会计学院单独发放课酬。若学院2018-2019学年大改驾课时酬金一直未发放,可将相关课程从表中摘录出来,领导签字盖章后送交实践教学科,计入学校二级分配课时总量。

5、“双学位”如有涉及实践教学工作量的,请按表中格式填报,领导签字盖章后送交实践教学科,计入学校二级分配课时总量。

6、创新创业中心(工程实训中心)承担的《互换性与技术测量》实验工作量计算单位为人学时

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创新创业中心负责统计,且只计算已结项的。

8、《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实践环节工作量由招生就业工作处统一报送。

9、软件学院外聘教师工作量已结算的(已标注),本次不再重复计算。

       10、若任课教师为行政机关人员,其工作量归入所代理论课程所在单位,以便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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