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河南省第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学〔2018〕232号),为深入挖掘和树立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典型,营造新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表彰学生在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的突出成绩,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勇于创新、敢于创业、勤于创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河南省第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评选活动。为做好创新创业标兵的推荐遴选,经研究,现组织我校的创新创业标兵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在校生或2008年6月份以后毕业的往届生。
(二)申请人须在国内已注册登记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评选条件
(一)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爱国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照章纳税、合法经营,无不良社会反映。
(二)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争先创优意识,创新创业业绩显著,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创新创业初具规模,有一定科技含量,公司发展前景良好、势头迅猛,典型事迹对我省大学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四)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优先考虑。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学院推荐
各学院充分挖掘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和毕业生资源,做好动员、组织和筛选工作,择优向学校推荐1-2名具有较强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侯选人。
(二)学校遴选
学校组织专家组根据评选条件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1-2名上报教育厅参加河南省创新创业标兵的遴选(未被推荐的毕业生可不受学校名额限制,直接向教育厅申报)。
(三)申报材料报送
学院推荐人选需准备以下材料:
1.《河南省第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评选推荐表》(附件1);
2.申报人生活照和工作场景照各2张,每张照片的清晰度不低于500万像素;
3.申报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支撑材料;
4.《河南省第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推荐汇总表》(附件2);
5.材料(1、3)纸质版一式2份、材料2纸质版1套、材料4纸质版1份于2018年5月18日之前由学院统一报送至综合楼333办公室,所有材料电子版发至sczx@zua.edu.cn。
四、其他
(一)未尽事宜详见《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第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学〔2018〕232号)(附件3)。
(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以创新创业标兵推荐评选为契机,深挖校友资源,寻找、掌握和对接分布在各行业领域的创业校友,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深入推进和校内外导师团队的组建储备资源,搭建平台。